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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VOCs监测体系,管控企业污染排放
更新时间:2023-01-03 点击次数:475

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其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的形成,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影响,是造成城市灰霾、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前体物。

VOCs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的制造与使用过程,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管控中属于重要整治项目。近日,天津市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工业企业VOCs排放和监测分析做出具体要求。

为了缓解大气污染状况,企业应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同时污染源排气筒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等。

企业VOCs排放具有“多、杂、难、乱"等特点,出现涉及行业多、企业技术方案杂、治理难度大、执行标准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建设“线上+线下"管控一体化平台,构建在线监测、治理体系化监管模式,可以为企业未来污染管控给予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缓解大气污染危害。

天津欧洲杯压住平台针对大气污染研发了许多环境监测设备,其中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是专门为企业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研发的一款设备,主要由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废气参数监测、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子系统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可监测废气中的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和部分卤代烃类气体有机污染物,以及温压流湿氧等参数。适用于工业区或化工区等环境复杂环境工艺排放有毒有害有机物气体的监测。

 

方法原理:气相色谱法

量程:0~100/1000/10000ppm(可选)

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温压流湿度氧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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